当前位置:首 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标准 > 查看资讯信息

关于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应采用中国标准的通知

2006-1-10 8:52:00
    上海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监察处最近向我局反映,部分外商在投资承包国内项目时,要求压力容器按照国外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并要求监检单位按国外标准监检的情况。经了解,此种情况不仅仅在上海有,其他省、市也有存在。我局认为,有必要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监督检验各方面再次重申国家的标准化政策。我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压力容器因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其标准属性为强制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压力容器的使用更趋广泛,我国压力容器的标准化工作也日益完善。本文附件列出了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录。
      在我国境内(台湾省、香港、澳门地区除外)设计、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都应遵循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制造(含组焊,下同)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无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如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首先将其转化为企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定时,应将学习借鉴和实验研究的依据、条件、数据及结果或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经我局批准,方可进行试制、应用。通过一定周期的试用验证,并通过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后,报我局备案。
      监督检验单位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采购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压力容器产品。上述原则不仅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于我国境内投资(或承包)国内项目的我国机构和在华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标准化政策涉及到国家利益。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自觉地维护国家法律,并监督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遵守国家的法律。
      对违反前述原则的行为,安全监察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不发使用证,不予登记注册。
      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有关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必要时,我局将商请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解释。

   
【字体: 】【打印】【关闭窗口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锅炉网证实,仅供参考。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暂时没有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该文章目前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网名: *
您的主页:
您的邮箱:
评论内容:
限2000字
*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这里刷新验证码! (4位数字)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最新资讯
·12月3日杭州钢材市场价格行情 (2008-12-3)
·12月3日上海钢材市场价格行情 (2008-12-3)
·市场快报:廊坊中板价格稳定 (2008-12-3)
·市场快报:淄博中板价格跟涨 (2008-12-3)
·市场快报:普阳钢厂调价信息 (2008-12-3)
·市场快报:天津中板价格稳定 (2008-12-3)
·市场预报:北京中厚板价格平稳 (2008-12-3)
·12月2日宁波市场燃料油价格迅猛上 (2008-12-2)
·能源价格下降对余热锅炉需求的负面影 (2008-12-2)
·邳州市严查浴室锅炉 (2008-12-2)

热点资讯
·工业锅炉本体结构(2004/4/21)
·工业锅炉选型探讨(2004/4/21)
·工业锅炉行业重点发展哪些产品(2004/8/20)
·博恩汉模块锅炉控制系统介绍(2004/4/18)
·WNS系列--烟管式锅炉(2004/4/16)
·锅炉除氧设备(2004/4/16)
·工业蒸汽锅炉节水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2004/4/1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标准(2004/9/29)
·注汽锅炉新技术为新疆油田重油公司节能降耗(2004/5/24)
·万和燃气热水器率先执行能效新国标(2007/4/24)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网站地图|友情链接|意见反馈|错误报告|帮助?|Top

版权所有(C) boiler.com.cn|著作权声明|法律声明|服务条款|隐私声明